兰州新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管理

2024-06-26 00:00

原标题:兰州新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 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 3.0》、《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23〕200号)要求,结合兰州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数字住建”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数字甘肃”建设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 信息平台、业务场景、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

  二、试点目标

  (一)全面建立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立项到拆除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通过项目信息数字化、设计文件电子化、管理过程信息化等手段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审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工程项目档案数字化管理。

  (二)建立数据贯通、融合协同的工作机制,分类建立工程安全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数字赋能,推动制度重构、流程再造、系统重塑。完善长效机制,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技与工程建设深度融合,“用数据辅助决策、用数据推动监督、用数据支撑服务”,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源头可溯,安全风险可控,生产责任可究,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形成1-2条工作亮点,2-3条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试点经验。

  三、试点任务

  (一)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

  1.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标准,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一是分类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将审批涉及的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等环节纳入清单管理,规范事项名称、类型、材料等清单要素,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优化调整审批事项流程,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完善智能表单信息,按类型发布办事指南,严格按照公布的办理流程和实施规范开展审批,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二是持续推进“清单制+告知承诺”,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中开发告知承诺专栏,公布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建立“清单制+告知承诺”主题类别,通过信息自动推送,设置时间节点,系统预警提示的方式,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跟踪企业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促进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局;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2.持续推进无纸化审批。进一步推进电子材料、电子印章技术应用,保障电子材料的法律效力,全面实现电子证照。一是深化完善工改二期智能“电子卡包”功能,各审批事项申报过程中的申请表、申报材料、审批结果,以及证照库中各类证照数据统一归集在“电子卡包”内中,企业在后续手续申报时,系统可自动检索调用“电子卡包”内相关信息和要件,企业无须重复上传,实现项目拎“包”过审,大幅节省企业申报时间及成本的同时实现了工程建设审批事项申报、审批、取证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积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签章的推广力度。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增加企业电子签章的应用场景,引导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及电子签章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同时在工改系统中开发电子签章调用功能,企业可在工改系统中在线自由编辑各类文档、电子合同等内容,并加盖电子印章,最终实现办事服务网上申办、线上审批、电子签署、自主查询、数据归档的全程数字化。三是继续做好审批结果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目前新区已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实现审批结果电子证照的全面应用,下一步将继续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其他环节落实审批结果电子证照的应用。四是深化图纸编制、审查、变更电子化管理,实施施工图数字化及电子签章,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标准将施工图以“电子文档+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交付或审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可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图纸或使用电子图纸进行施工,改变传统晒“蓝图”、存“硫酸纸底图”的做法,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在进行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时可在系统中随时调取项目施工图编制、审查、变更具体信息,在方便企业办事,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行业监管部门管理水平。(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二)建立建筑单体赋码、用码机制

  1.构建房屋建筑单体编码工作体系。按照《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JGJ/T496-2022)标准,配合省工改办制定全省统一的房屋建筑单体编码规则,建立以项目码、房屋建筑编码为基础,业务码、应用码深度应用的工程项目全周期编码规则体系,积极与全省统一编码赋码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工程建设相关环节数据整合串联。(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科技局、数投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2.完成建筑单体赋码工作。实现工改系统与全省统一赋码编码平台对接,在项目申报施工许可阶段事项时按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具体指项目总平面图)有关单体信息结合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中相关单体信息进行单体编码,按附图坐标信息对建筑单体空间位置进行落图,实现单体码、单体空间位置与项目代码相关联。(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科技局、数投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3.探索合理可操作的用码机制。将项目代码、建筑单体编码、单体空间位置信息与项目审批、质量监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相结合,保证房屋建筑在时间、空间上唯一性的同时,将单体码贯穿于房屋建筑的设计、施工、交易、运行维护和拆除的全生命周期,实现建筑单体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三)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和“落图”机制

  1.数据汇聚协同服务。以数据交换共享和数据质量管理为技术前提,业务系统改造为业务基础,按照最新数据标准归集数据,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档案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统一项目来源、项目颗粒度、项目分类、数据格式等要求,实现各环节数据互通共享。(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科技局,数投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2.建立“落图”机制。合理高效利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基础数据库管理平台,在管理平台上对通过工改系统申报且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已赋码的建筑单体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维护。按照省住建厅制定的图纸规范,要求设计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将总平面图上传至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基础数据库管理平台,由系统完成项目红线、建筑物轮廓以及空间信息的提取,并将房屋位置信息叠加至房普地图,最终完成房屋建筑落图。(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科技局、数投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四)完善层级数据共享机制

  1.高质量完成数据上报工作。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要求,修订工改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完善数据上报服务体系,满足上报数据时效性、一致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方面要求,实现全流程审批主要事项业务信息、建筑单体信息与省、国家审批系统对接,力争率先实现兰州新区单体赋码数据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2.完善系统功能,构建“数据质检”。根据数据3.0标准要求完善工改系统及相关审批系统功能,完成审批事项管理、主要审批事项信息归集、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等功能的升级优化。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相关逻辑规则、校验规则,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关键审批信息层级校验机制,提高数据质量,打造“ 数据质检” 功能。根据配置的自检规则,对所有上报数据进行自检,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科技局、数投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3.提升数据质量。根据“一数一源” 原则和相关数据标准,优化调整相关专项业务系统应用(包括区域评估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消防审验系统、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系统等)。梳理排查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录入情况,以共享方式解决重复数据采集问题,避免相同数据重复录入、多头录入,提高数据质量,确保“ 一数一源”,最终实现数据实时归集至部级相关系统。(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科技局、数投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深化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依托省级图纸平台,推进新区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工改系统与省级图纸平台数据共享,将施工图、竣工图、“联合测绘”测绘成果图等各阶段图纸成果纳入统一系统管理,形成一套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电子化图纸数据库,为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查阅、调用图纸提供图纸数据共享服务。(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六)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

  1.建成“决策分析云”模块。为决策者提供新区范围内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查看、帮办代办信息查询,以热力图、柱状图、横道图等直观表示方式,根据决策方向灵活配置展示数据,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运行态势实时量化分析、预判预警,以多维度信息分析提升决策精准度。(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自然资源局、科技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2.搭建AI智能预审模块。按照“AI预审+人工复核”思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审批的业务场景结合,优先在审批业务要求相对简单的事项中进行应用,由AI智能审批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自动形式审查,预审结果“立等可取”,在审批人员进行实质审查时,结合特定人工智能算法对办件要素进行核验,将审批服务功能优化由申报端向审批端转变,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牵头单位:新区城建和交通局;配合单位:新区科技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10月底完成)。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试点工作。配套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提升系统功能,新建企业电子签章调用功能、房屋建筑落图系统等相关系统模块;对接省级相关部门,完成工改系统与省级图纸平台、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等相关系统对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推进项目赋码落图、数据归集共享、AI智能预审等重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同时,根据试点成果,及时梳理总结改革试点经验。

  (二)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1月底完成)。通过系统数据分析、企业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梳理查找试点工作不足之处,及时纠偏改进,并做好住建部评估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依托工改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坚持以上率下,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激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集中力量,确保高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工作调度,健全考核体系。加强与住建部、省住建厅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与省工改办协调,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加强协调联动,选准工作切入点,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分解细化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确定工作实施进度,定期对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三)加大要素保障,强化技术支撑。将部分试点工作内容与工改系统二期建设内容深度结合,让工改系统二期符合试点工作要求。同时,充分调动各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系统整合工作的积极性,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国企自筹等多种方式争取资金支持。依托数字政府及新区工改二期建设,结合新区智慧城市、智慧城管平台数据,联合工改二期系统技术团队,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展开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